历史沿革

    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综管中心)的前身是1988年10月成立的水利部综合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1994年5月,综管中心经中编办以(中编办[1994]69号)文批复成立,为水利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,是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。

    1996年,经部批准,综管中心更名为“水利部经济管理局”,确定了“三定”方案,内设5个处室,人员编制30人。

    1998年,水利部实施机构改革,水利部经济管理局恢复名称为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,其主要职能为:受部委托负责水利行业综合经营的规划、协调、服务及管理工作;协助管理部属资产和资金;承担财务会计代理工作。

    2000年,水利部在京事业单位实施机构改革,综管中心的经济研究部分的职能并入发展研究中心,多种经营部分的职能并入水利部综合事业局。为此,综合事业局成立了多种经营管理处,负责多种经营的管理工作;成立了资产管理运营处,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。同时,为了加强对原综管中心负责管理的上市公司股权等资产的管理,综管中心保留事业单位的牌子,同综合事业局实行一体化运转,由综合事业局局长兼任综管中心主任。

    2006年,根据水利部综合事业局《关于同意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实施方案的批复》(综人[2006]220号)的精神,综管中心恢复实体化运行,作为综合事业局经济发展方面的管理机构开展工作。

中心主任:张爱辉

中心副主任:孙笑春

中心副主任:李亚伟

  1、负责拟订综合事业局经济发展实施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;
  2、负责综合事业局全资及控股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;
  3、推进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,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
  4、负责综合事业局对企业出资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、考核,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;
  5、负责派出董事、监事的管理;
  6、按照程序对综合事业局全资企业负责人进行管理,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...